上個月幫老友處理身後事,翻遍他書房才在《戰爭與和平》夾層裡找到皺巴巴的遺囑。律師瞇眼讀著十五年前的鉛筆字跡搖頭:「安大略省要求兩名見證人簽名,這裡只有咖啡漬。」看著他妻兒在遺產認證法庭排隊的背影,我攥緊了拳頭——有些事真的不能等。
在加拿大這些年,見過太多華人家庭因「忌諱談生死」付出代價。溫哥華張阿姨的茶餐廳被法定繼承人表侄變賣,親生女兒反而要打三年官司;多倫多陳叔三套房產自動歸前妻,只因離婚後沒更新遺囑。西方社會用法律條文說話的規則,常讓習慣「家和萬事興」的我們措手不及。
撕掉遺囑的恐怖標籤。它不過是張寫著「當我不能再開口時,請這樣照顧我愛的人」的紙。加拿大各省法律差異像落基山脈的氣候般複雜:BC省承認全手寫遺囑(Holograph Will),但安省必須見證人;魁北克連遺囑公證都要求法語。我的移民律師朋友笑稱這是「用楓糖漿寫的陷阱」——甜蜜卻黏腳。
真正致命的五個誤區:以為婚後自動繼承全部財產(離婚協議可能讓你淨身出戶);把中國公證遺囑直接英譯(未按省法規見證等於廢紙);指定未成年子女為繼承人卻沒設信託;忘記更新受益人(前妻還掛名在RRSP上);最痛的是——以為「口頭交代」算數。去年埃德蒙頓的遺產糾紛案,法官當庭播放死者聚餐錄音後依然判決無效。
抽屜裡的實戰指南:找兩位非受益人見證時,別拉鄰居敷衍。去年卡爾加里有案見證人竟是遺產管理人的健身教練,整份作廢。資產清單要精確到TFSA帳號末四位,房產寫清PID地塊編號。別寫「珠寶留給女兒」這種模糊詞,我幫客戶在保險箱貼過編號貼紙:「Cartier 三鑽鉑金項鍊-2018購於Yorkdale」。遺囑執行人的選擇比選總理謹慎,最好設定AB雙備選,當年我叔父的執行人竟比他早走半年。
附上我律師審核過的中英對照範本骨架(適用安省/BC省):
最後的溫柔提示:用藍黑墨水簽名,見證人須目擊你簽署全程並當場簽名。原件存防火保險箱,副本給執行人和律師。每五年或經歷離婚/生子/購置重大資產後,像更新手機系統般重簽遺囑。當我們把愛量化成精確條款時,恰是對生命最深的敬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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