午後雷陣雨敲打著鐵皮屋簷,空氣裡那股濕黏的霉味揮之不去。我坐在社區轉角那間總算撐過疫情的咖啡館裡,對面是老王。他以前是這條街上風光的老闆,開了二十年餐館,現在兩手空空,只剩面前那杯涼掉的拿鐵。他搓著指節上的厚繭,聲音沙啞:「律師說要送『更生』,但光等法院點頭,我感覺自己像棵被蛀空的樹,不知道哪天一陣風來就倒了。」 他的眼神裡,有種被時間凌遲的疲憊。破產(清算)或債務更生,對深陷債務泥沼的人來說,時間不是金錢,是壓在心口喘不過氣的巨石。它關乎生計能否延續、工作能否保住、甚至僅存的一點尊嚴能否維繫。這過程究竟多漫長?每一步,又踩在怎樣的荊棘上?
別誤會,這不是法庭劇裡那種戲劇性的「宣告破產」瞬間。在台灣,當你決定向法院聲請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中的清算或更生程序時,按下啟動鈕的那一刻,不是解脫,而是踏入一場與時間、文書、各方債權人角力的馬拉松。起點,是你遞出那份厚厚聲請狀的瞬間。你得把人生攤開:所有債主名單、欠多少、利息怎麼滾、收入證明、財產清單(哪怕是那台快報廢的機車)、甚至每個月吃飯交通水電費的細項,鉅細靡遺。蒐集這些資料,本身就是第一道關卡,翻箱倒櫃找舊合約、求銀行開證明,耗掉幾星期是常態。文件齊了,遞進法院,這只是排隊領號碼牌。法院收案量龐大,光是形式審查文件齊不齊,可能就耗上一個月。這期間,你像懸在半空,債主催繳的電話不會停,生活開支像沙漏一樣流逝,而你只能等。
法院形式審查通過,會先發文給最大債權銀行(通常是最大債主),徵詢意見。銀行內部流程跑一跑,一兩個月又過去了。接著,法院會決定是否「開始」真正的清算或更生程序。這個裁定,從聲請到下來,快則兩個月,慢則拖過半年。拿到「開始清算」或「開始更生」的裁定書,才算是程序正式起跑。但別高興太早,對清算程序的人來說,這張裁定同時也是「喪失財產管理處分權」的通知書。名下財產(除極少數生活必需)立刻由法院選任的「管理人」接手。管理人不是你的救星,他是法院的代表,負責清點、變賣你的家當還債。他需要時間熟悉你的案子、聯絡債權人、調查財產狀況。這段「財產整理期」,動輒又是三到六個月起跳。
管理人整理出財產清冊和初步分配計劃後,重頭戲登場:「債權人會議」。想像一個房間,坐滿你欠錢的對象——銀行、信用卡公司、親友、甚至民間放款的。會議由法官主持,管理人報告財產狀況和怎麼分錢(或更生方案)。債權人會質問、會挑剔、會要求更多。這場會議的氣氛,足以讓最堅強的人胃絞痛。會議後,管理人得根據討論結果修正分配方案。接著,法院會召開最後一次「認可會議」,決定是否拍板定案這個分配計劃(清算)或更生償還方案。從債權人會議開完到法院最後認可,又是數週到數月不等的等待期。
法院終於認可了清算分配方案或更生方案,看似終點在望?還早。管理人開始執行變賣財產(拍賣房子、股票、汽車…)或者,你進入長達六年(或依方案更久)的「更生履行期」,每個月按時把約定金額匯入法院指定專戶。管理人要把錢收齊、計算、按比例分配給密密麻麻的債權人名單,這行政作業的繁瑣與耗時,絕對超乎想像。最後一分錢分配完畢,管理人會向法院聲請「終結」程序。法院確認無誤,才會下那份你苦等多年的「清算免責裁定」或「更生履行完畢證明」。從程序開始到這紙證明到手,清算程序平均耗時一年半到三年;更生程序則長達六至八年,甚至更久。這還沒算前面聲請階段的等待!
老王那杯咖啡旁的糖包,被他無意識地捏成了皺巴巴的一團。「所以… 就算法院准了,我最快也要兩年多,才能真正『重新做人』?」 我沒法給他更樂觀的答案。破產程序的本質就是一場漫長的脫殼,時間是最大的成本,也是無形的酷刑。它不是法律條文的堆砌,而是每一天睜開眼,面對未知期限的煎熬,是工作時害怕債主找到公司的提心吊膽,是看著孩子學費單時的無能為力。縮短時間?關鍵在於聲請前的「功課」:資料極度齊全、債務財產列表清晰透明,讓法院和管理人省去追查的時間。以及,在程序中積極配合,隨傳隨到。但即使做到極致,這場與時間的賽跑,註定漫長而艱辛。破產程序結束的那天,不是歡慶的起點,往往是另一段勒緊褲帶、重建信用的開始。法院門口那扇厚重的鐵門打開時,陽光很刺眼,但你清楚看見,門上的鐵鏽早已爬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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