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雨嘅夜晚行過廟街,霓虹燈喺濕漉漉嘅石屎地上拖出長長嘅光影。轉角糖水舖阿伯同熟客吹水,聲浪忽大忽細飄過嚟:「阿強上個月畀差人拉咗,話係『協助管理賣淫場所』喎,都唔知搞乜…」呢啲零碎嘅街坊對話,成日無意間戳破香港情色產業表面平靜嘅假象。作為喺呢個城市生活咗三十幾年嘅過來人,我見過太多人以為自己游走灰色地帶好安全,最終一腳踩落法律沼澤,半身泥濘掙扎唔出嚟。
香港法律最弔詭之處,在於「性交易本身唔犯法」。呢句說話好似免死金牌,引誘人鬆懈。但實情係,所有圍繞交易嘅行為——招客、安排場所、收錢、甚至兩個人企喺房門口傾價錢,統統犯法。差人拉人從來唔使等你「完事」,睇到交易意圖已經夠照。舊年旺角掃黃,有後生仔以為帶女仔返自己租嘅劏房好安全,結果被鄰居舉報,衰「管理賣淫場所」,留案底兼罰款五萬蚊,份銀行工都冇埋。
講到最多人中伏嘅,肯定係「一樓一」模式。獨女喺私樓單位作業,表面零風險?實情係業主隨時被告「容許處所用作賣淫」,單位變犯罪現場會被釘契半年。更陰濕係「放蛇」——便衣差人扮客,傾價時唔會直接講「幾多錢」,而係問「服務點計」或「點樣畀家用」,錄低你答「$800全套」就夠入罪。我有朋友試過凌晨兩點收到女仔求救訊息,話客人突然變差人,鎖匙扣暗藏攝錄機拍低全屋環境,連床頭未拆封嘅安全套都成呈堂證物。
健康安全反而係其次,最可怕係法律陷阱。有啲女仔會要求客人入房前拍低身份證,諗住自保,但其實觸犯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》;又有人收現金後怕假鈔,叫客人轉數快過數,結果電子痕跡變成「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」嘅鐵證。仲有勒索黨專呃內地客,交易中途突然有「老公」拍門話要報警,逼人拎幾萬蚊出嚟平息——呢啲案件差人根本懶理,當係「狗咬狗」。
真正要防嘅唔係性病,係人心。見過斯文西裝客完事後偷拍女仔換衫,勒索免費服務;亦有女仔喺套上刺窿博「中獎」長期飯票。最慘係後生學生貪快錢,被操控嘅集團逼每日接十幾個客,想走就被威脅公開學校資料。呢啲黑暗面,法律文件上永遠唔會出現。
講到尾,喺香港玩呢場遊戲,贏面接近零。差人拉人睇業績,檢控成功率過九成。就算你自認只係純粹交易,當被鎖上手銬坐喺差房等保釋,老婆嚟接你時嗰種死寂眼神,或者阿媽白頭髮凌亂趕嚟警署嘅身影,先至明咩叫真正嘅「代價」。情慾係本能,但踩過界前諗清楚——你賭緊嘅可能係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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