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三點滑手機,朋友突然傳來一則新聞連結。標題聳動得刺眼:「香港藝人私密照外洩,網民瘋狂轉發」。指尖停在螢幕上方,遲遲沒點開。又是這種事。十幾年前陳冠希事件的集體狂歡彷彿昨日重現,此刻手機螢幕的冷光映在臉上,心口卻發涼。
這次的主角是某位新生代歌手。據說照片從雲端硬盤流出,幾十張生活照、健身照混雜著極私密的影像,像病毒般在Telegram群組、論壇暗角瘋傳。有人辯解「公眾人物活該被檢視」,有人深夜偷偷儲存又公開譴責,更多人在茶餘飯後把別人的人生當成配飯的娛樂八卦。
科技總跑在法律前面。當我們習慣把生活點滴託付給雲端,那些深夜的自拍、伴侶間的私密對話,看似鎖在數位保險箱裡。直到某天密碼失效,保險箱變成透明櫥窗,才驚覺所謂的「私隱設定」脆弱如紙。雲端服務條款裡密密麻麻的英文,有誰真讀過第十頁的免責聲明?
更荒謬的是輿論的雙重標準。男性藝人私照流出,評論區充斥「身材不錯啊」的調侃;換作女性,卻瞬間被「不自愛」「搏出位」的標籤淹沒。某討論串甚至出現「求高清原檔」與「尊重隱私」的留言並列,人性在獵奇慾望和道德表演間劇烈撕扯。
香港《私隱條例》第64條明定「披露未經同意私密影像」屬刑事罪,最高囚五年。但當伺服器架在海外,上傳者用層層VPN掩護,執法者追到源頭時,照片早已擴散到無法回收。更別提那些以「新聞自由」包裝的八卦媒體,把馬賽克照片放在頭版,內文卻鉅細靡遺描述影像細節。
咖啡店裡聽見兩個中學生對話:「怕什麼?我又不是名人。」年輕世代習慣在社交媒體裸裎靈魂,卻低估數位足跡的永恆性。今日隨手上傳的親密影像,可能成為十年後求職時爆開的炸彈。當私隱教育還停留在「別跟陌生人說話」的層次,科技巨頭的默許式設計(還記得iPhone曾默認照片上傳iCloud嗎?)正悄悄重塑我們對風險的認知。
刪不完的轉發連結背後,藏著更深的集體焦慮。我們對他人私密的窺探慾,何嘗不是對自身脆弱感的補償?當點讚數決定存在感,當親密關係需要影像佐證,這齣悲劇裡的加害者與旁觀者,或許都是時代病灶的共謀。
放下手機前,我把那個新聞連結長按刪除。杜絕病毒傳播的第一步,是拒絕成為宿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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