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一個在加拿大定居超過十五年的華人,我親身經歷過身邊朋友的離婚故事,也陪著他們走過那段艱難的日子。最近,有幾位讀者私信問我:「在加拿大,真的可以一個人決定離婚嗎?」這讓我想起李姐的案例,她獨自帶著孩子,在分居一年後終於解脫了那段不健康的婚姻。今天,我就以過來人的視角,聊聊單方面離婚的門檻和實操細節,希望能給迷惘中的你一點光亮。
加拿大離婚法基於聯邦《離婚法》,但各省執行程序略有差異,像是安大略省或卑詩省,法院流程可能多些文書要求。單方面離婚絕對可行,意思是你不需要配偶點頭同意,就能獨自啟動程序。關鍵在於證明婚姻已徹底破裂,這不是空口說白話,必須有具體證據支撐。最常見的條件是分居滿一年,這期間你們必須分開居住,不再像夫妻般生活,包括分床、分帳單或減少聯繫。記得,分居日期得從實際搬出或停止共同生活算起,不是口頭宣告那麼簡單。
分居一年這條路,叫「無過錯離婚」,避免了指責誰對誰錯的尷尬,但實務上得留意細節。比方說,如果中間短暫復合又分開,時間可能得重新計算;或者,如果配偶有嚴重過錯如家暴或出軌,你可以跳過分居期直接申請,但這需要報警記錄、證人證詞等硬證據,過程更費心力。我見過不少華人朋友因文化壓力忍氣吞聲,但法律保護你的權利,別讓沉默成了枷鎖。
流程上,先別急著衝法院。第一步,找個靠譜的律師諮詢,費用約200-500加元初談費。律師會幫你評估條件是否達標,並準備申請文件,包括離婚申請書和財務聲明表。接著,向省級法院提交申請,例如在魁北克省是提交到高等法院,費用約300加元。提交後,必須「合法送達」文件給配偶,這可透過專人送遞或掛號信完成。
如果配偶不回應或無法找到人,法院可能缺席判決,但實務中常遇阻礙。例如,對方故意躲避,你就得登報公告或請私家偵探,這會拖長數個月。一旦文件送達,配偶有30天反駁;若無異議,法院審理後發出離婚判決書。整個過程耗時半年到一年,費用視複雜度而定,單純無爭議可能5000加元內,但有子女撫養或財產糾紛,輕鬆破萬。
離婚不是終點,後續的子女安排和財產分割才是重頭戲。法院優先考慮孩子福祉,可能要求親職計畫;財產則按公平原則分配,但華人家庭常見的隱匿資產問題,得靠財務專家協助揭露。記住,尋求社區支援如華人家庭服務中心,能減輕孤獨感。
走過這段路的人都知道,離婚是場馬拉松,不是衝刺。它考驗耐心,更考驗你對自己的誠實。法律給了你出口,但真正解脫的,是學會擁抱新生的勇氣。
评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