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二十年前第一次踏入職場,主管拍著我肩膀說:「年輕人,時間過得比你想像得快。」那時只當是句客套話,如今對著鏡子拔白髮才驚覺,原來青春真的會變成計算機裡的數字。這幾年幫不少老同事處理長期服務金申請,看過太多人因為不懂遊戲規則,白白損失六位數的退休保障。
長期服務金不是僱主施捨的紅包,而是你用歲月換來的權利。根據勞基法第17條,年資滿15年後,每多蹲一年就多賺半個月薪資,最高能領到六個月封頂。關鍵在那個「平均工資」的算法——離職前六個月實領總額除以180天,加班費、業績獎金全算在內。上個月才幫印刷廠老師傅爭取到一筆:他以為底薪三萬八就是計算基礎,實際加上每月超時津貼和季獎金,平均工資衝到五萬二,最後多領了十一萬。
領這筆錢最大的地雷叫「自願離職」。去年餐飲業朋友阿梅的例子最血淋淋——店長口頭承諾「你自己辭職照樣給長期金」,結果離職單簽下去,總公司翻臉不認帳。記住,只有三種情況能領:僱主解僱你(除非你犯大錯)、契約期滿不續約、或因健康問題不得不走。當主管突然找你談「公司組織調整」或「雙方合意終止」,立刻警鈴大作,寧可多跑趟勞工局諮詢也別急著簽字。
計算機按得再精,卡在年資斷點也枉然。我見過最冤的是跨國公司林經理,他在同一集團待了14年又11個月,因部門裁撤離職,差那三十天,六十幾萬服務金直接歸零。提醒你注意「視為連續服務」的漏洞:留職停薪進修若超過三個月,復職後年資要重新累計;被調到關係企業若沒簽訂年資承認切結書,等於從頭開始熬。
錢進帳戶還沒結束。曾有位科技業前輩領了八十六萬服務金,隔年五月竟收到補稅單。原來稅法認定這筆算退職所得,當年領超過18.8萬就要課稅。但精明的做法是分年領取,若僱主同意拆成兩年度給付,或搭配勞保老年給付同步請領,有機會把稅率壓到最低。跟你掏心窩說:真到要離職那刻,務必要求人資出示試算明細,我碰過太多公司「漏算」深夜津貼或全勤獎金的案例。
最近整理父親遺物,發現他當年在鋼鐵廠的服務金支票影本,金額才兩萬七。看著泛黃紙張突然鼻酸,這群咬著牙撐過經濟起飛的人,退休保障竟如此單薄。慶幸現在法規完善得多,但再好的制度也得靠自己搞懂。下次經過巷口那間營業四十年的五金行,別光顧著佩服老師傅的手藝,記得提醒他:「阿伯,年資金領了沒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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