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:
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《民商事案件管辖指引》,第一审普通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规定如下(不涉及知识产权案件、海事商事案件以及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等)。
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(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在重庆市辖区内):
1.诉讼标的额50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;
2.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。
重庆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(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在该中级法院辖区内):
1.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重庆辖区诉讼标的额在5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;
2.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重庆辖区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。
故现阶段一、二审直接进入到高院审理的案件屈指可数,到高院开庭的机会更多是通过申请再审后由高院进行提审的案件。本案为责任保险合同纠纷,历时两年有余,在经历一审胜诉二审改判后,毅然申请再审,后由高院提审,这次开庭的机会非常难得,希望最终能有个令人满意的结果。
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(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在重庆市辖区内):
1.诉讼标的额50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;
2.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。
重庆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(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在该中级法院辖区内):
1.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重庆辖区诉讼标的额在5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;
2.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重庆辖区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。
故现阶段一、二审直接进入到高院审理的案件屈指可数,到高院开庭的机会更多是通过申请再审后由高院进行提审的案件。本案为责任保险合同纠纷,历时两年有余,在经历一审胜诉二审改判后,毅然申请再审,后由高院提审,这次开庭的机会非常难得,希望最终能有个令人满意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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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
- 高院一审的,感觉大部分都是知识产权的案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