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:
现在如果租期少于3个月,就被算作“短租”,房东必须申请短租牌照。
✅ 一年要付$1000申请市政府的短租license
✅ 还要另付$100给BC省政府注册
也就是说,如果只是想租给1~3个月的客人,那房东得先掏1100刀才能合法经营。而从成本角度来看,大多数房东如果真的申请了这两个license,肯定是会倾向做日租而不是月租,这样回本才快。
但问题是,只有房东的主要居所才能申请这些牌照,也就是说,房东必须每年至少在该房产居住183天,并提供相关证明。这意味着,很多投资房、空置房或房东不居住的次要套间都无法合法进行短期出租。
那么,那些来温哥华出差、实习、临时调动,或者在换房过渡阶段,想租1~3个月的租客该怎么办呢?这类需求其实挺多的,但现在好像变得越来越难找房子了。
预览图:

评论:
- 跟房客商量好,签四个月的合同,第三个月房客说不租了,押金退回,这就不算短租了
- 我有朋友两口子带孩子到温哥华看病,住2周,酒店贵的要死,以前200多一晚的现在600多,短租的太少了根本找不到合适的,和我挤了几个晚上才找到个短租,这政策真是造孽
- 逼得房东卖房
- 每次出新规总有不合理的漏洞 脑门一拍就出新规 傻了吧唧的
- 这题我会 就是和租客签三个月的合同 租客同意就租 不同意就算了
- 这是逼着租给难民呢,不租要交空置税。
- 特别讨厌,搞的房东也懒得出租,7月酒店基本都是600多一晚上,完全住不起
- 房东损失点吧,让这些人自己去住酒店或者motel。
- 政府从来不会考虑租客的利益 选民们我们以后还要选这样的政府吗?
- 西温是少于一个月被称为短租。有兴趣的住一个月以上可以联系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