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在溫哥華機場排隊check-in時,聽到前面一對加拿大老夫妻拿著護照焦慮地翻頁:「這日本簽證到底貼在哪一頁啊?」櫃檯人員笑著搖搖頭:「加拿大護照去日本觀光,連印章都不用蓋呢。」老太太當場鬆了口氣的樣子,讓我突然意識到——原來這麼多人還不清楚這項隱形福利。
我的楓葉卡早在七年前就換成了深藍色護照,這些年進出日本十幾次,護照上始終乾乾淨淨。但每次在東京成田機場過關時,看著其他國家旅客擠在簽證查驗櫃檯前填表,才真切感受到手上這本小藍本的份量。日本對加拿大的免簽待遇,其實是兩國在1952年就簽訂的《日加通商協定》埋下的種子,經過半世紀外交耕耘結成的果實。
不過「免簽」二字常讓人誤解成毫無限制。去年櫻花季在京都民宿認識的溫尼伯女孩艾米,就曾以為三個月免簽可以拆開使用。她在二月底入境玩了兩週後飛去韓國,四月想再回大阪時,在關西機場被移民官攔下:「您已接近90天停留上限。」最後只能改簽機票提前返加。關鍵在於「每180天內累計停留不得超過90天」的規則,不是按次計算的。
更常見的誤區是「免簽等於什麼都不看」。有次從羽田機場入境,前面持加拿大護照的留學生背包客,因為拿不出返程機票證明,被請進小房間盤問半小時。日本海關雖不要求簽證,但依據《出入國管理法》第5條,仍有權要求出示:三個月內有效返程票、足夠旅費(建議每日至少1萬日圓)、住宿預訂等。我習慣把這些文件列印成A4紙,和護照夾在一起遞交,移民官通常掃兩眼就微笑放行。
若想突破90天限制,就得走正規簽證途徑。我幫表弟辦過「文化活動」簽證——他在東京學了三個月茶道。所需文件比想像中繁瑣:日方機構的邀請函、詳細日程表、銀行流水證明凍結約300萬日圓(約2.8萬加幣),最關鍵是得說服簽證官「活動無法在90天內完成」。當他拿著貼有簽證的護照苦笑:「早知該選短期課程」,這本該是出發前半年就要規劃的事。
最近幫朋友處理過最棘手的案例,是持加拿大護照經日本轉機去菲律賓。他原以為24小時內轉機不需簽證,卻忽略航廈限制——成田機場T1到T2轉機必須入境。最後在機場付了緊急簽證費6200日圓,還差點誤機。現在我都提醒朋友:只要涉及換航廈或過夜轉機,務必預先申請過境簽證(Shore Pass),別賭運氣。
當你在自動通關閘門前刷開加拿大護照時,不妨想想這本深藍色小冊背後的百年外交脈絡。它像張隱形通行證,但記住:免簽是特權而非權利。去年日本拒絕入境的加拿大人數比前年增加17%,多數栽在「可能從事有報酬活動」的模糊地帶。下個月要去輕井澤避暑的我,照例在行李夾層放著返程電子票和溫哥華房產稅單——這不是強制要求,卻是讓移民官放下戒備的溫柔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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