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夜的旺角霓虹閃爍,巷尾當舖的燈箱卻亮得刺眼。阿明攥著當票蹲在樓梯口,手機螢幕上是某個「財務公司」的廣告——「十分鐘過數,月息3%」。他喉結滾動了一下,指腹懸在撥號鍵上遲遲未按。這種掙扎我見過太多。香港金錢遊戲的齒輪下,總有人被「低門檻」誘進年息破百的高牆裡。今天我們撕開糖衣,看清《放債人條例》那條生死線。
翻開香港法例第163章《放債人條例》第24條,白紙黑字寫著:「任何人以超過年息60%的實際利率貸出款項,即屬犯罪。」這條紅線不是裝飾品。去年尖沙咀有間財務公司玩文字遊戲,把48%年息包裝成「月管理費」,照樣被警方以「重利罪」拉人封舖。法官判詞說得犀利:「穿西裝的吸血鬼也是吸血鬼。」
但陷阱往往裹著金箔。你見過號稱「免息」卻收「手續費」的貸款嗎?某連鎖財務公司被踢爆收30%手續費,借十萬實收七萬,換算年息高達87%。法庭判決書揭穿把戲:「費用本質就是利息。」更陰險的是「砍頭息」,借十萬先扣兩萬當利息,法律視同實借八萬計息——這招讓九龍城某當舖老闆吃了三年牢飯。
三招自保術得刻進骨子裡。第一招:拿起計算機按「總還款額÷借款額÷年期×100%」。阿玲去年借二十萬分兩年還三十萬,表面年息25%,實則頭半年已還八成利息。用公式拆穿:(30萬÷20萬÷2)×100%=75%!第二招:盯緊文件是否註冊放債人牌照號碼,缺這串數字隨時是地下錢莊。第三招最狠——走進任何財務公司前,先上警務處「放債人登記名冊」網頁查證,無牌放貸者可判罰百萬兼監禁七年。
上個月茶餐廳聽陳師傅嘆氣:「中介話幫我轉低息貸款,結果收廿萬服務費。」這正是最新騙局。法律明文規定:任何貸款中介不得預收費用。遇到這種直接打2527 7177找放債人註冊辦舉報,去年有十九間黑中介被吊銷牌照。記住,合法機構絕不會要你先掏錢再放貸。
銅鑼灣的張太用血淚驗證了法條威力。她被「日息0.1%」誘惑簽約,三個月滾出百萬債務。律師援引《條例》第25條幫她反訴,法官看見合約角落印著「實際年息438%」時當庭拍桌:「這是掠奪!」最終裁定債務無效,放債人反倒賠償精神損失。法律這把刀,你得握在自己手裡。
雨夜裡看著維港燈火,突然想起中環某銀行貸款部老總的忠告:「與其賭自己不會掉進60%的深淵,不如學會看透每份合約第14頁的小字。」下次見到「手續費」「服務費」「行政費」堆砌的報價單,直接撕碎扔進維多利亞港——你的尊嚴比那些數字金貴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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